需要办理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,办理手续如下:
1、根据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二条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,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,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。
2、根据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八条: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,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,并附具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3、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。符合条件的,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,并予以公告;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。
4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
(一)法人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住所;
(二)危险废物经营方式;
(三)危险废物类别;
(四)年经营规模;
(五)有效期限;
(六)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。
扩展资料:
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,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;
(二)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;
(三)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,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、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、设备;
(四)有符合国家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,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、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;其中,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,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;
(五)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;
(六)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、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;
(七)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,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。
电瓶回收手续办理流程 扩展

一、废旧电瓶回收流程
1、将利用专用环保车辆运至熔炼厂仓库;
2、将电解液倒入沉淀池进行药物处理;
3、拆解废旧电瓶,将外壳送至塑料回收厂进行专业处理;
4、分拣隔板,送至专业厂回收处理;
5、将分拣后的废极板送入大型反射炉冶炼,做成铅锭,循环利用;
6、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流入沉淀池,和电解液一起进行药物处理;
7、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,送专业炼铁厂处理;
8、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烟,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,安全排放,至此,废旧蓄电瓶环保回收流程结束。
回收利用是指把使用过的电瓶、电池通过回收再次利用,国内使用比较多的工业电池为铅蓄电池,铅占蓄电池总成本50%以上,主要采取火法、湿法冶金工艺以及固相电解还原技术,外壳为塑料,可以再生,基本实现无二次污染。
二、回收废旧电瓶注意事项
1、一般电瓶电池中都含有少量硫酸,在回收时需要做好防腐蚀腐蚀工作。
2、废电瓶的连接导线一定要除掉,废电瓶本身是有余电的,老化的电线触碰到电池正负极就会出现“火花”,而电池外壳是“塑料件”,极易导致电瓶自燃进而引发火灾。
3、废电瓶要整齐堆放,以防滑落,废电瓶不要倒置贮存,废电瓶一旦倒置,有些电池密封盖脱落的,封闭不好就会使导致硫酸“外渗”,给空气土地造成环境污染,还可能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不好的影响。
4、废电瓶堆放要注意防晒和防雨,不然暴晒的电池的内部经过“热处理”蒸发到空气中,里面有害物质发生反应,对环境会有一定的污染。
电瓶回收手续办理流程 扩展
废电池回收商家必须拥有三大手续!
手续一: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
从事收集、贮存、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、废机油经营活动的单位,应当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。
手续二:有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、贮存、利用或处置
废铅蓄电池、废机油的产生单位,应将废铅蓄电池、废机油提供或者委托给有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、贮存、利用或处置
手续三:填写、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
转移废铅蓄电池、废机油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、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。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、废机油的,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,获得批准后方可转移出省。